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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秋起城市孩子上学学杂费全免
添加时间:08-08-12 09:01:25来源:鹤壁电视台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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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定,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继续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

    据了解,为确保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顺利实施,国务院规定: 完善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办理各项支出,严禁挤占、截留、挪用义务教育经费。二、规范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三、切实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对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统筹安排在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四、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按照当地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标准,享受补助。与农村义务教育相比,城市义务教育情况相对比较复杂,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并不是取消城市义务教育的一切收费。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的标准为各省人民政府制定的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中杂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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