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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谨慎选案。及时跟踪全市招商引资信息,建立大项目建设信息平台,对开工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备案。在通过计算机盲选稽查对象后,对照招商引资项目名称进行二次人工筛选。凡是被计算机选中的招商引资项目,要召开专门选案工作会议,进行认真研究,谨慎批准。二是备案备查。凡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和《税务稽查规程》被确定为稽查对象的招商引资项目,全部报告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进行备案备查,主动接受 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三是阳光稽查。在稽查前、稽查中、处罚前、处罚后等七个重要环节将稽查对象的权利和义务,陈述、申辩和请求复议、上诉的程序及稽查人员违规违纪的举报方法等都分别以书面通知的形式进行详细的告知。四是优质服务。在对招商引资项目稽查前进行 “一比对一了解”:将该企业的项目、产品和国家、省、市的税收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制度、领导要求进行全面比对,让企业用足优惠政策;对企业投资构成、人员构成进行了解,对有外籍人员、港奥台胞的单位稽查前邀请礼仪专家讲解服务礼仪内容,以免因交流方法不同影响税企关系和我市形象。五是合法合情。在稽查中既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税务稽查规程》依法稽查,规范和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为全市经济建设聚财,为人民群众某福,又要结合我市经济基础薄弱的实际,在法律的范围内,从长远看问题、从大局定计划,认真落实税收政策、涵养税源,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观景。 |